背景:生意失败,唯一住房被查封
用户陈先生(化名)原是鞍山一家建材批发部的老板,2019年向亲戚借款80万元扩大经营,以自己名下位于鞍山市铁东区的一套住宅作为抵押。没想到2020年后建材行业持续低迷,批发部连年亏损,到2024年已无力偿还借款。
2025年初,亲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查封了陈先生名下的住宅,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。这套房子建筑面积89平方米,是陈先生和妻子、两个孩子(一个读初中、一个读小学)的唯一住所。如果房子被拍卖,一家四口将面临无家可归的困境。
陈先生走投无路,通过朋友介绍找到辽宁水木企服咨询有限公司。他希望我们能帮他想想办法,能不能阻止拍卖,或者至少争取到一些时间。
诊断: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拍卖,但有救济途径
我们帮陈先生做了全面的执行案件分析。首先,这套房产确实已办理抵押登记,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是合法的,法院启动拍卖程序本身符合法律规定。但唯一住房拍卖涉及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,法律上并非没有保护空间。
我们发现几个关键切入点:第一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,法院可以查封,但拍卖时应当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定期限的宽限期,或从拍卖款中扣除相当于当地廉租房标准的租金;第二,陈先生的两个孩子均在学,妻子无固定收入,家庭确实属于生活困难情形;第三,该房产评估价值约65万元,而债务本息约95万元,即使拍卖后全部用于偿债,仍有约30万元缺口,陈先生将同时失去住房且继续负债。
我们还核实了陈先生名下的其他财产情况,确认他确实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,也没有转移财产的行为。
处理:申请执行异议+协商分期还款
我们为陈先生制定了双管齐下的策略。
第一步,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。异议的核心理由是:该房产系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唯一住房,请求法院暂停拍卖程序,或从拍卖款中为申请人预留相当于当地廉租房标准5至8年的租金(经测算,鞍山市类似地段租房费用约为每月1500元,5年租金约9万元)。同时,我们提交了陈先生的家庭情况证明、孩子学籍证明、妻子无收入证明等材料。
第二步,与申请执行人(陈先生的亲戚)直接沟通。毕竟双方是亲戚关系,有一定的情感基础。我们建议陈先生坦诚地向亲戚说明家庭困难,表达还款意愿,但请求给予更长的还款期限,并提出了一个分期还款方案:每月还款3000元,分5年还清。
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,组织了听证。我们代表陈先生出庭,详细阐述了家庭困难情况和法律依据。申请执行人在听证后也表现出一定的谅解意愿。
最终,在法院的主持下,双方达成执行和解:拍卖程序暂停,陈先生每月还款2500元,分6年还清;若连续3个月未按时还款,则恢复拍卖程序,但拍卖款中仍预留8万元作为租房费用。
结果说明:保住住房不等于债务消失
陈先生的案例说明:唯一住房被拍卖时,被执行人并非完全无助。通过申请执行异议、主张保留必需居住费用、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,是有可能争取到缓冲空间的。
但我们也要提醒:保住住房不等于债务消失。陈先生每月仍需按时还款,连续违约仍会面临拍卖风险。此外,如果房产是抵押物且抵押权人坚持实现抵押权,法院最终仍可能裁定拍卖,只是会预留租房费用。
对于面临类似困境的人,我们建议:尽早主动与债权人沟通,不要等法院执行了才想办法;同时保留好家庭困难的证明材料,为可能的执行异议做好准备。
重要提示:本案例仅为说明执行异议申请方法,不代表所有用户均可获得相同结果。执行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、债权人态度和法院认定。